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青海代表團提出建議,國家進一步加大對青海生態補償投入力度。
建議中指出,保護三江源、建設生態文明先行區,是青海對國家和中華民族的重要責任和重大貢獻。近年來,在國家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青海省認真貫徹落實生態立省戰略,堅持先行先試,勇于創新,積極探索建立了三江源生態補償機制,通過政府和群眾以及社會各界的不懈努力,生態治理區林草植被明顯恢復,水源涵養功能顯著增強,生態保護意識和積極性普遍提高,為我省生態文明先行區建設奠定了基礎。
雖然我省的生態保護與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之配套的生態補償工作尚處于探索起步階段,還面臨補償體系尚不健全、補償范圍小、補償標準偏低、缺乏持久穩定的經費來源諸多困難。
因此,青海團建議,國家將我省廣大的東部農業區以及西部柴達木盆地和部分環青海湖地區納入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范圍,不斷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在國家層面建立“以國家補償為主、地方政府補助為輔、社會積極參與”的穩定增長的生態補償機制,支持我省建立草原生態管護員報酬發放保障機制、濕地保護補償機制等;國家充分考慮我省實際,在幫助我省落實好現有補償項目的基礎上,將我省1.1億畝可利用草原和2.3萬戶牧戶納入補獎范圍,并適當提高補償標準,不斷提升生態補償水平;國家幫助我省建立后續產業發展扶持資金,提高生態移民生活燃料費等各類民生補助政策標準。